兒童發展階段

[文:王添強]  31/8/2019

 

本文節錄及整理自王曉慧主編《兒童學習困難500問》中有關兒童在動作、語言、感知、注意力、記憶、思維、情緒、個性、想像力及社會性行為的階段發展,加深我回我們對兒童發展的認識。

 

 

A. 皮亞傑兒童的認知發展階段

(1)①兒童心理發展的階段先後次序是固定不變的,不能跨越也不能顛倒,所有的兒童都遵循這樣的發展順序,具有普遍性,但發展階段出現的年齡可因兒童的社會環境、文化教育的差別而加速或推遲。

②在兒童發展的每一個階段中,都具有獨特的認知結構,這些相對穩定的認知結構決定兒童行為的一般特徵。兒童發展到某一階段就能從事水準相同的各種性質的活動。

③認知結構的發展是一個連續構造的過程,每一個階段都是前一階段的延伸。是在新水準上對前一階段進行改組而形成的新系統。皮亞傑關於兒童心理發展的理論,強調了兒童認識發展是一個積極主動的建構過程,教育要按照兒童的認知結構(智慧結構)來組織教材,調整教法,這些思想對兒童教育工作的理論與實踐都具有積極的意義。

 

(2)皮亞傑一般是將智慧的發展劃分為四大階段,

①感知運算階段(出生後至1.5歲、2歲):這一階段嬰兒只有動作的智慧,而沒有表像與運算的智慧。他們依靠感知運動的手段來適應外部環境。這個階段的兒童行為發展經過三個層次:本能時期、習慣時期和智慧活動萌芽時期。兒童出生的第一個月只是遺傳性反射格式,通過第二分階段的習慣形成,使一些單一的反射動作加以整合、聯結,如尋找聲源,用眼隨著運動的物體等,大約在9個月到1歲左右開始出現了最初的感知運動智慧。

②前運算階段(2~6、7歲):此期兒童的思維特點以自我為中心,他們很難從別人的觀點(角度)看事物。例如在這一階段後期可以說出自身的左右,但對對方的左右常常弄錯,受自身左右的影響。這一階段兒童思維的另一個特點是思維的真覺性以及思維的集中性。他們的判斷仍受直覺調節的限制。

③具體運算階段(6、7歲~11、12歲):這階段的基本特點是開始進行心理運算,能在頭腦中依靠動作的格式對事物的關係系統進行逆反、互反、傳遞等可逆運算。具體運算階段的兒童、雖然在推理上、問題解決和邏輯方面已經超過了前運算階段的兒童,但其思維還具有局限性,抽象的語言推理還不能進行,離不開具體事物的支持。

④形式運算階段(11、12歲~15歲):這階段已經達到了成人的成熟思維,是認知發展的最高階段,能在頭腦中將形式和內容分開,能根據假設來進行邏輯推理。

 

 

B.兒童大腦和神經系統的發育特點

腦是優先發育的,出生時新生兒的腦重量已達到成年人腦重的25%。出生後兒童腦的重量隨著年齡以先快後慢的速度增長,第一年的腦重量增加最快,2.5~3歲時腦重發展到相當成年人腦重的75%。此後幾年發展漸慢,到6~7歲接近成人水準,占成人腦重的90%,此後緩慢增長,到20歲時停止增長。腦結構與功能的複雜化、完善化是出生後大腦發展的

主要方面。根據大腦生理學的研究,兒童大腦重量的增加並不是腦神經細胞的增殖,而主要是神經細胞結構的複雜化和神經纖維的伸長。新生兒的大腦皮質表面較光滑,溝回很淺,構造十分簡單,以後神經細胞突觸數量和長度增加,細胞體積增大,神經纖維開始向不同方向延伸,越來越多地深入到皮質各層。以此同時,神經纖維的髓鞘化逐漸完成,髓鞘化是腦內部成熟的重要標誌。髓鞘化保證了神經興奮沿著一定路線迅速傳導。新生兒的腦低級部位(脊髓、腦幹)已開始髓鞘化。以後先是與感覺運動有關的部位,後是與智慧活動直接有關的額葉、頂葉區髓鞘化。6歲末幾乎所有的皮質傳導通路都已髓鞘化。

 

 

C.兒童的動作發展的特點是什麼?

兒童的動作發展是在大腦和神經系統、骨骼肌肉控制下進行的,因此兒童的動作發展和兒童的身體發展,大腦和神經系統的發展密切相關。

 

兒童的動作發展有以下特點:

①從上至下:兒童最早發展的動作是頭部動作,其次是軀幹動作,最後是腳的動作。任何一個兒童的動作發展總是沿著抬頭-翻身-坐-爬-站-行走的方向成熟。

②由遠而近。發展從身體的中部開始,越接近軀幹的部位動作發展越早,而遠離身體軀幹的膜端動作發展較遲。

③由粗到細(由大到小)。大肌肉、大幅度的粗動作先發展,小肌肉的精細動作隨後發展。隨著神經系統和肌肉的發育兒童開始學會控制身體各部位的小肌肉的動作。

 

 

D.兒童語言發展特點:

 

D1.嬰兒期

嬰兒期是指0~3歲階段。兒童的語言發展是以能說出第一批真正能被理解的詞開始。這種詞的出現約在1歲左右,而1歲前的乳兒期卻為詞語的說出和理解做了多方面的準備。5個月左右,兒童進入呀呀學語階段,發出一些類似于成人語音中所使用的那些音節的重複,但這只是一種發音遊戲,嬰兒從中獲得快感,但沒有意義。8、9個月嬰兒已經開始表現出能聽懂成人的一些話,並做出相應的反應。這些能理解,但不能主動說出詞語,我們稱之為被動性語言。

 

兒童從1~1.5歲左右開始說出有意義的單詞,兒童以一個單詞代表一種意思,表達自己的願望。這種情況說出的單詞稱之為單詞句。單詞句往往意義不明確,詞性也不確定。1.5~2歲左右出現雙詞或三片語成的語句,語義比單詞句明確,但結構不完整,十分簡短;仿佛電報文字,故稱之為“電報句”。這種語句自1.5歲後發展很快,有人調查了2歲左右的兒童,這種語句的組成形式有2000句之多。

 

2、3歲是兒童學習口頭語言的關鍵時期,兒童3歲時詞彙量已達到1000左右。其中大部分是動詞、名詞、形容詞為主的實詞,隨後各種虛詞才陸續出現。此外句子也逐漸轉化為完整句。複合句的比例迅速增長,陳述句、疑問句、祈使句和感歎句四種句型相繼出現,但句子結構不完整,句子成分殘缺,次序顛倒還經常發生。這時兒童喜歡與成年人交談,喜歡聽成年人講故事,並能理解其內容。言語表達多情境性,缺乏連貫性。

 

 D2.幼兒期

幼兒期是從3歲~7歲期間。幼兒期是一生中詞彙量增長最快的時期,與3歲時相比,7歲時的詞彙量大約增長3~4倍。3歲時詞彙量為800~1000個;4歲時詞彙量為1600~2000個;5歲時詞彙量為2200~3000個;6歲時詞彙量已經增長到3000~4000個。幼兒已能掌握各類詞,對詞義逐漸明確,並有一定概括性。此期間各種空間方位詞(上下、前後、裡、外、中、左右等)都開始出現。提高最快的是在3~4歲時,3歲時能辨上下,4歲時能辨前後、裡外,5歲能以自身為中心,判斷左右方位的相對性,以對方為中心判斷左右,一般要到7歲左右才能掌握。時間詞是在3~6歲開始逐漸掌握,首先掌握今天、昨天、明天,然後是上午、下午、晚上和今年、去年、明年。到6歲已能全部掌握。幼兒語言中已經有相當比例的代詞,由於代詞(你、我、他)具有明顯的相對性,需隨語言環境和交談者角色的變化而變化,要理解這些詞,不僅需要相當的語言能力,還需要進行複雜的智慧活動,隨時調整和轉換理解的參照

點。故4、5歲幼兒在語言環境變化的情況下,也常會錯誤地理解或錯誤地應用你、我、他、你的、我的、他的這些代詞。幼兒的語句基本上掌握了各種語法結構,但對一些結構複雜的句子,如被動語態和雙重否定句,還不能很好的理解,一般要到6、7歲才能掌握。幼兒的言語表達由連貫性言語取代不連貫性言語。另外有了自我中心語言(自己對自己說話不起交際作用的自言自語,經常是伴隨著動作和遊戲而產生,有時遇到困難和問題時進行的思考)。所以它是一種既具有外部語言特點,又具有內部語言特點的,由外部轉化為內部言語的過渡性語言。自言自語在幼兒期占很大的比例,到7歲左右開始下降,代之而起的是內部語言的發展。

 

D3.學齡期

學齡期是指6、7歲~11、12歲期間的兒童。這時他們的語言已經有了較大的發展,主要有以下特徵:

①口頭語言的發育:兒童入學後口頭語言迅速發展,對語言的理解力逐漸增強,能全面地理解老師逐漸複雜而完整的語言表達。在此期間兒童獨白語迅速發展,如複述課文,開會發言,這種獨白式語言比對話語言要求有更多的預先思考,要求善於選擇詞彙,組織內容,主次分明,目的指向清楚,促使兒童口頭語言更加完整、連貫。

②書面語言的發育:由於上學開始使用書面語言。如閱讀課文、造句、寫作等。書面語言是在口語的基礎上形成和發展的一種更高級形式的語言,它可以在人與人交往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使用書面語言的解剖生理基礎與口頭語言不同。因此,在臨床上發現有的兒童因書寫無能、閱讀無能而造成學習困難,但口語表達仍完好無損。

③內部語言有了明顯的發展:內部語言是一種發音隱蔽的默語,句子壓縮、簡略,具有自我調節的機能,是語言發展的高級形態,其發展與書面語言及思維的發展密切相關。低年級小學生尚不習慣於出聲思考,到了後期先思考再說,或先思考再動手的能力逐漸加強。

 

 

E.兒童感知發育特點

 

E1.嬰兒期

 (1)新生兒的視覺:新生兒能夠用眼追隨移動的物體,嬰兒視覺集中的時間和距離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長。3~5周的嬰兒僅能集中注意5秒,注意距離為1~1.5米左右;6個月時調節眼睛晶體功能已經達到正常成年人的功能水準,已能注意遠距離的物體。

(2)嬰兒的聽覺:新生兒已有了聽覺,83%的新生兒出生24小時後對聽刺激1~2次就能引起反應。新生兒還能區分音高、音響和聲音持續的時間,對成人說話的聲音特別敏感,能準確地使自己的身體運動與講話的聲音模式同步:

(3)嬰兒的嗅覺、味覺:新生兒的嗅覺和味覺都已經有了相當的發展,如讓新生兒聞兩種不同氣味,當多次聞一種氣味,其身體及呼吸反應變化減弱後,再出現另一種氣味,這時他反應又強烈起來。說明新生兒已經覺察兩種不同氣味。新生兒味覺系統也早已開始發育,如半個月的嬰兒就能對糖水、鹽水有不同反應。如對糖水就做吸吮動作,苦水就做怪相。

(4)辨別圖形的知覺:新生兒對不同複雜程度的黑白線條表現出不同的凝視時間,一般偏愛較複雜的曲線圖形。2~3歲嬰兒的感知覺漸趨精細。

(5)嬰兒的視覺:嬰兒的視覺方面已能分辨幾種基本色,依次為黃、紅、綠、藍(也可因社會文化條件的不同在次序上有所不同)。這時期的兒童已經掌握一定量的有關空間、時間的詞彙,在空間知覺方面已能辯別上下、遠近,但還不能指出前後、左右,3歲已經能正確運用早上、晚上的時間概念。

 

E2.幼兒期

幼兒的思維,已經開始擺脫動作的束縛,學會在動作之前就能在頭腦中依靠事物的外表和現象進行思考,使思考可以超越時空的限制,並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和和預見性。此期間兒童的思維還不能離開事物的具體形象,思維具有直覺性。對事物也是具體的、形象的概括,因而常常是非本質性的概括。由於經驗的貧乏,幼兒有不少推理是不合邏輯的。幼兒經常用自己的生活邏輯和主觀願望代替事物客觀的邏輯。由於他們認知的直覺形象特點,往往只依據事物外在的、非本質特徵作出判斷。

 

 E3.學齡期

學齡期兒童在學校學習時,低年級兒童已能指出除基本色以外的幾種混合色,如紫紅、粉紅、橙黃色等,經過專門訓練,對顏色差別的感受性有了很大的提高,語言聽覺敏感度已接近成人,對三維立體形狀知覺通過數學、幾何和圖畫教學迅速發展。剛入學的低年級學生對左右方位的辨別只能以自身為標準,但在教學的影響下,很快就能以客體為中心分辨左右。小學生辨別空間方位能力,一般在3年級左右才能發育成熟,並能在詞的水準上辨認空間方位。

 

 

F.嬰兒期的注意力方面發育特點?

 

F1.嬰兒期

注意不是一個獨立的心理過程,而是心理過程中的共同特徵。注意有隨意注意和不隨意注意之分。嬰兒出生後不久即出現注意,新生兒在覺醒狀態時可因周圍環境中發生巨響、強光等刺激而產生無條件的定向反射,正在吸吮的嬰兒停止吸吮動作而轉向刺激發生的地方,這是一種原始狀態的注意。嬰兒時期的注意不斷地發展、豐富,除了強烈的外界刺激能引起注意外,凡能直接滿足於機體需要的有關事物也能引起注意。

1歲左右的兒童在獨立完成動作的過程中促進了注意的發展,出現了隨意注意的萌芽,逐漸能按照成人提出的要求完成一些簡單的任務,並指向有關的物件。嬰兒的注意是極不穩定的,對一個注意的物件只能堅持幾秒鐘。1歲左右的嬰兒凝視成人手中的表一般不超過15秒。隨著年齡增長,兒童注意的穩定性逐漸增大。

 

F2.幼兒期

幼兒期不隨意注意與隨意注意都在發展,特別是通過遊戲活動,在向兒童不斷明確遊戲任務的過程中,促進幼兒隨意注意的發展。但是幼兒注意的特點仍以不隨意注意佔優勢,對鮮明、新穎、具體形象、變化的事物都能自然而然引起幼兒的注意。注意廣度(感知的範圍),是指在同一時間內能清楚地把握所注意物件的數量。在心理學的實驗中已經證明,在0.1秒速視條件下,正常成人一般能把握8~9個黑色的圓點,或4~6個無聯繫的外文字母或4~5個無聯繫的漢字。對幼兒來說,在0.1秒的速視條件下,呈現4~9個黑色的圓點,已能正確地辨認圓點數,並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加。73.5%的4歲幼兒能辨認2個圓點,66.6%的6歲幼兒已經能辨認4個圓點,44.6%的幼兒能辨認6個點。但是有一部分幼兒直至小學2~4年級時,還有極少數(10%一16%)才能辨認9個圓點。幼兒2~3歲時可以集中注意10~12分鐘,5~7歲能聚精會神15分鐘左右。

 

F3.學齡期

學齡期兒童在學校學習時,隨意注意與不隨意注意兩種注意都有了很大的發展。不隨意注意也有了新的特點,更多的是與學習興趣相聯繫:教師教學直觀性、生動性的教法,以及引起高尚情感的激情演講和產生美感的圖畫等都能引起兒童持久的不隨意注意。此期兒童能集中注意的時間:7~10歲約20分鐘,10~12歲可達25分鐘,12歲後能達30分鐘。

 

小學兒童能否穩定地保持注意與下列因素有關:

①受成熟因素的制約;

②受教育因素的影響;

③受教育方法的影響,

直觀而具體生動的教法,容易為兒童所接受的內容,可以使兒童持久穩定地維持注意;單調、刻板的內容則容易分散兒童的注意力。學齡期兒童不善於分配自己的注意,其主要原因是對要注意的事物不熟悉,而未達到自動化的程度。當兒童寫字的技能熟練後,他就能分配他的注意,一邊聽課一邊記筆記。注意障礙的兒童通常表現為分心、注意的不穩定,不能將注意長久地集中在任何事物上,注意力經常不斷地由一個客體轉移到另一個客體上,此外是注意範圍的減少,注意的分配能力變弱等等。

 

 

G.兒童記憶有什麼特點?

 

G1.嬰兒期

 條件反射的出現就是記憶開始的標誌。運動性記憶出現最早(出生後8周左右),其次是情緒記憶(半歲左右),然後是形象記憶(6~12個月),詞的邏輯性記憶最後出現。2、3個月的嬰兒,當他凝視的玩具從視野中消失的時候,能用眼睛去尋找,表明他有短時記憶。在日常生活中,3、4個月嬰兒出現對人和物的認知,6個月認知較明顯,如能辨認母親及陌生人,但嬰兒的記憶保持時間較短,1歲再認的潛伏期只有幾天,2歲時可延長到幾個星期,3歲時可以保持幾個月。1歲左右出現明顯的回憶。2歲時再現潛伏期只有幾天,3歲時延長至幾個星期,4歲時可至幾個月。

 

G2.幼兒期

幼兒期主要是不隨意的記憶,在教育的影響下,記憶開始發展。幼兒記憶很容易受成年人暗示,也很容易發生現實與臆想混淆現象,為此幼兒十分相信童話和傳說中的人物和情節,也會編織一些自己十分嚮往卻根本不存在的事情,成人還往往認為幼兒在撒謊。幼兒期還存在明顯的“記憶恢復”現象,其所接受的資訊、其再現水準不如相隔幾天後的再現水準,這說明兒童的大腦不是消極再現材料資訊,而是有積極主動加工過程。幼兒在識記過程中很少使用記憶策略,他們還不能利用語詞作為記憶的仲介物來幫助記憶。到了6、7歲雖然可以在別人的提醒下利用詞為仲介物來提高記憶的效果,但他們自己尚不能去主動的利用。

 

G3.學齡期

小學生的記憶能力迅速發展,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表現:

①從機械性的識記占主導地位逐漸向理解記憶占主導地位發展;

②從無意識記占主導地位向有意識記占主導地位發展;

③從具體形象識記占主導地位向詞的抽象識記逐漸增長發展。小學3~5年級學生能更多地採用內在的記憶策略,他們在長時記憶中對一些表面上無聯繫的識記材料能通過組織、加工等策略使之系統化。這樣在提取時就比較方便、容易,可以獲得較高的記憶效果。低年級兒童主動系統化的記憶還較少,主要是機械化的記憶,也就是死記硬背。隨著年齡的增長,系統化及邏輯推理性的記憶明顯增多。

 

 

H.思維發育特點是什麼?

 

H1.嬰兒期

2~3歲嬰兒的思維具有直覺性,依靠感知和自身的動作進行思維,離開了動作,思維就終止了。這個時期已經能利用語詞對事物進行一些分級概括,如按照物體的大小、顏色、形狀等外部特徵對事物進行分類,但還不能根據事物的本質特徵來概括。他們對一些概念的理解常因突出非本質特徵而擴大或縮小了概念。

 

H2.學齡期

學齡期兒童的思維正處於具體形象思維向抽象思維發展的過渡階段。小學低年級兒童思維以具體形象為特點,到了小學高、中年級,抽象邏輯思維逐漸增長。他們已經能在客體現象變化,形狀或空間位置變化的情況下,而在思維中保持事物數量或物質的不變性,從而產生“守恆”的概念。小學兒童在解決一些概念性問題時更多的是採取求實的、具體的途徑,他們往往緊緊地抱住覺察到的現實不放,而對可能性的思索得很少,在判斷推理某種現象時,他們也多採取經驗歸納法而更少假設推理。他們的結論往往是從自己已有的經驗出發,而較少能脫離具體經驗。這種能力到後期——小學高年級開始有了轉變。

 

 

I.兒童情緒和個性有什麼發育特點?

 

I1.新生兒有兩個基本情緒,愉快、不愉快,都與生理需要的滿足與否相聯繫。隨著需要的變化和認知能力的發展,引起情緒的動因內容以及情緒表達方式越來越豐富。1歲嬰兒已經有恐懼、厭惡、憤怒、快樂、高興、情愛等情緒表現。嬰兒微笑一般在出生後7、8周出現,2、3月對人的接近、語言發生了興趣,6、7個月開始對母親產生依戀,對陌生人有怯生現象。依戀情緒是嬰兒尋求並企圖在軀體上保持與另一個人(母親或其他親近的照顧者)親密關係的表現,主要表現為微笑、啼哭和咿咿呀呀、吸吮及身體接近的依假和跟隨等。同時也具有怯生感、恐懼感,提防和害怕陌生人,當親人離開時有苦惱反應(分離恐懼),15~18個月達到高峰。7~12個月的嬰兒最普避的恐懼之一,就是對陌生人的焦慮,這時期的嬰兒把陌生者同他所熟悉的人物相對比,來回注視陌生人和他所熟悉的親人的臉,產生恐懼和焦慮而哭叫。嬰兒期的依戀通常是有利於兒童的發展的,而1歲嬰兒的焦慮體驗是早期教養中對成長影響的一個重要因素。所以,一些專家指出,在此期間,應讓1歲嬰兒的焦慮體驗減少到最低限度,給嬰兒以最大的舒適感和安全感。

 

I2.幼兒期的情緒發育

幼兒期的情緒體驗已經相當豐富,一般成年人體驗到的情緒大部分已經為幼兒所體驗。只是在引起情緒反應啟動的原因上、情緒表現的方式上與成年人有所不同。幼兒的情緒是完全外顯的,內心有什麼反應,在情緒上就表示出來。幼兒的情緒完全缺乏控制,有時會莫明奇妙地大發脾氣,或出現極度的恐懼。幼兒常常把想像中的事情,如黑暗、鬼怪、動物等,當做現實中的事物,並引起相應的情緒反應。此時的兒童對傷害、斥責、譏笑的焦慮也增加了。這時的兒童已經有了一些較高級的情感體驗,兒童的理智感也更為突出,主要表現在好奇和好問,還喜歡拆裝玩具,這些都是兒童探究性的表現。

 

I3.學齡期兒童個性發育

小學生入學後,其學習活動已經成為主導活動,而社會交往面擴大了,一些與學習、同學、教師有關的社會情感越來越占主導地位。如理智感、榮譽感、友誼感、責任感等都有了一定的發展。此時兒童的情感正處於過渡期,從外露的、易激動的表現,向內向化、穩定的表現發展。小學生的道德品質有一定年齡特點。如從對道德概念的認識來看,是從直觀的、具體的、比較膚淺的認識逐步過渡到較抽象的、本質的認識。一般小學低年級兒童多從行為客觀後果的嚴重性出發而判斷事情的好

壞。而小學高年級的兒童(9~11歲),則從行為的主觀動機去作判斷。如有一個小朋友在家中亂翻東西時,將一隻玻璃杯碰在地上而將玻璃杯打壞;而另一個小朋友在幫助媽媽打掃衛生時將一茶盤玻璃杯打壞。小學低年級兒童一般從行為客觀後果的嚴重性來判斷事情的好壞,認為將一茶盤玻璃杯打壞的小朋友不好,因為他打壞的玻璃杯較第一個小朋友多。而小學高年級學生則從行為的動機出發,認為那個幫助媽媽幹活的小朋友好,雖然他在幹活中打壞了許多杯子,但也比不幹活亂翻還將杯子打壞的小朋友要好得多。小學生在此期間對自我已經有了評價,這種評價往往來自別人(教師、同學和家長對他的評價),此時小學生還缺乏獨立評價自己的能力。小學生已經具有能對其他兒童的行為進行評價的能力,但往往針對某個具體的行為,到小學高年級時才能從個性品質上來分析判斷別人。

 

 

J.幼兒期想像力發育

幼兒具有豐富的想像力,集中表現在幼兒象徵性遊戲(如過家家、開汽車等)及創造性的遊戲(如搭積木、具有想像力的遊戲),5、6歲兒童象徵性遊戲已發展到頂峰。隨著兒童生活經驗和知識的增長,許多只能在想像中才能獲得滿足的東西已成了現實,因而這類遊戲逐漸消退,代之而起的是競賽性遊戲。幼兒豐富的想像力還表現在幼兒的繪畫、泥工、講故事等活動中。隨著年齡的增長,幼兒從事這些活動的目的性、創造性和獨立性也日益增強。

 

 

K.幼兒期的社會性發展

幼兒期在社會文化的影響下,幼兒已經認識到了男女性別及行為上的差異,4歲前男女兒童與同性及異性同伴都玩的十分融洽。4歲之後男女兒童遊戲的內容開始分化,5歲後更加明顯,兒童意識到適合自己性別角色的行為從而產生同一性。幼兒在與成人及同伴的交往中自我意識有所發展,對自我形成了某種看法,如自己是漂亮還是難看的,自己是聰明的還是笨拙的。這些自我意識通常都是家長及老師對兒童的評價。積極的評價往往會使兒童產生一種滿足感和自信感,這對於兒童今後的學習會有所幫助;而否定的、消極的評價往往會使兒童產生自卑感和孤獨感,使得兒童在今後的學習過程中自信心不足,容易導致兒童的學習困難。尤其是長期的否定及消極的評價更是如此。此時幼兒形成了個性心理特徵和個性傾向,這些常常是一個人個性的核心部分。雖然在以後的成長過程中,也能對其不良的個性特徵加以改造,但不會再有本質的變化。除非兒童遭遇生活中重要的變故或客觀條件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否則已經形成的行為模式很難再發生變化。所以,應重視幼兒期的心理教育,將其培養成具有良好個性及人格結構的人,有利於今後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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